-
金曲創作歌手韋禮安,2018年與前東家「福茂唱片」約滿走人,但福茂唱片認為雙方簽約約定韋禮安需創作90首歌曲才算約滿,雙方鬧進法院,福茂求償超過千萬元。一審判決福茂敗訴,福茂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二審21日做出逆轉宣判,改判韋禮安敗訴,須賠償488萬餘元。可上訴。
2007年韋禮安就讀大學時,在華視《快樂星期天》歌唱比賽奪冠後,與福茂唱片簽約,約定出滿8張專輯、90首歌曲,韋禮安於2018年7月自認履約完畢,發存證信函向唱片公司主張約滿,並於9月在臉書發文,引發熱議。
福茂唱片主張,雙方約定創作滿90首歌,但充其量應該只能算50首歌。因為例如《好天氣》、《女孩》等歌曲,聽起來是同一首歌,但因在不同場合出現,就被韋禮安多次計入。福茂唱片認為這樣的計算方式不合理,韋禮安不能解約,合約依然存續,因此求償100萬元;後來又追加求償金額到1000萬元。
一審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包含專輯、電影主題曲、片頭曲、片尾曲等等,全都計算在內,韋禮安到2018年為止共創作95首歌曲,已達到約定條件。故韋禮安主張約滿,確實有理,因此一審判決韋禮安勝訴,不須賠償。福茂唱片上訴第二審。
高院二審21日做出逆轉判決,高院認為雙方合約類推適用委任契約,韋禮安確實可以終止;不過重新計算創作歌曲後,高院改認定韋禮安僅創作88首歌曲,未達終止契約的條件。經過計算金額後,高院改判決韋禮安敗訴,須賠償488萬6012元。可上訴。
來看看為啥
福茂一直走下坡…來多少藝人解約… 就舉些年輕一點的例子
郭靜 2013 - 2017
曾沛慈 2014 - 2017
吳汶芳 2012 - 2020
曾靜玟 2011 - 2018
謝沛恩 2011 - 2016
韋禮安 2007 - 2018聰明的16年就跑了 笑死
張韶涵 2002 - 2011 -
這間公司是不是專告藝人來賺錢的阿?
-
這間公司真的有夠爛
好藝人都被他搞心態 -
只能是說
八大行業(嗯 不用懷疑 只要是勞基法不適用的行業都是)公司壓榨員工的事件或多或少都是有的
只是這家公司比較嚴重 -
居然 沒天理了
-
真的傻眼 一個這麼好的歌手
-
吃像真難看!
-
為啥福茂還在
-
GG 好喜歡韋禮安的說
-
差兩首歌可以賺488萬喔 也太多了吧
-
好可憐 唱個歌而已
-
唱個歌賠個錢,哭了
Hello! It looks like you're interested in this conversation, but you don't have an account yet.
Getting fed up of having to scroll through the same posts each visit? When you register for an account, you'll always come back to exactly where you were before, and choose to be notified of new replies (either via email, or push notification). You'll also be able to save bookmarks and upvote posts to show your appreciation to other community members.
With your input, this post could be even better 💗
註冊 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