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同袍的老婆!員警「大膽用槍」狂做180次 假裝上班跑去偷吃
-
台中市一名盧姓員警與男員警阿宏(化名)是警校同袍,某次畢業後的同學會,認識了阿宏的妻子小莉(化名),沒想到2人竟因此看對眼、發生性關係超過180次,氣得阿宏將他告上法院。基隆地院審理後,判盧男須賠4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盧男與阿宏過去曾是警專校友,同時也是關係不錯的朋友,畢業後分別在台中、基隆擔任警職,生活上還算幸福美滿。
不過,2011年間,盧男與阿宏參加同學聚會,當時阿宏帶著小莉到場,盧男眼見小莉貌美,瞬間被迷得神魂顛倒,取得了聯繫方式以後,就開始聯絡起來。
隨著時間推移,盧男與小莉的關係變得熱絡,2014年間更是向對方告白,雙方發展成情侶關係。盧男更是每個月以回三重母親家、謊稱上班為藉口,跑去基隆找小莉纏綿。
2人維持不可告人的關係,長達9年又1個月,期間平均每年會做20次性行為,9年下來親密肢體交流超過180次。
阿宏原先被蒙在鼓裡,直到後來被孩子告知,才知道妻子跟自己的好友有染,氣得將盧男一狀告上法院,求償200萬元。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阿宏求償有理,判盧男須賠4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
只有我的重點放錯地方嗎…?
罰款45萬/180次 = 平均一次2500 … 這叫處罰?
盧男表示: 蠻划算的(X -
@kabyks
自信點
把?去掉
怎麼可能這樣算 -
@kabyks 在 看上同袍的老婆!員警「大膽用槍」狂做180次 假裝上班跑去偷吃 中說:
只有我的重點放錯地方嗎…
我是不知道你有沒有放錯地方
但盧男肯定放對地方
好看(他本人主觀)然後才2500 還沒什麼風險(不太會得病)
根本賺爛 -
太扯了 9年也真是會藏
小孩都長大了吧 -
是不是小孩以前常看到 後來長大了才知道叔叔在幹媽 事情才敗露
-
好慘 戴綠帽 戴九年 都沒被發現也太可憐
-
應該很少可以這麼久才發現吧…
九年小孩都大了耶 -
這到底是甚麼有趣的奇異怪事 九年欸不是九天
-
這個記者標題真的很會下XD
大膽用槍
真的有夠大膽
哈哈哈哈哈哈 -
被好友戴綠帽9年…真傷人
而且還是被孩子告知
這到底有多遲鈍 -
此回覆已被刪除! -
小孩子比大人還聰明⋯
-
九年也太慘 孩子都上小學了
Hello! It looks like you're interested in this conversation, but you don't have an account yet.
Getting fed up of having to scroll through the same posts each visit? When you register for an account, you'll always come back to exactly where you were before, and choose to be notified of new replies (either via email, or push notification). You'll also be able to save bookmarks and upvote posts to show your appreciation to other community members.
With your input, this post could be even better 💗
註冊 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