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對於會做飯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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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着食譜做出来且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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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做出能吃的東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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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燒焦 味道太重太淡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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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煮熟,不燒焦的條件下就算OK了
調味的部分就都不要放,吃食物本身的味道也行 -
可以做出料理 不燒焦 調味事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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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常識要會啊
先下後下、調味、清洗等 -
會讓人覺得好吃 還想再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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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就是字面意思 能吃就可以 要很專精或是樣樣懂那就是廚師或餐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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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身邊的人吃你做的菜,好吃 就算是會做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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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夠有熟不會難吃應該都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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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泡麵也是做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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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要會做一個星期的菜,又不重複才算是會做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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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不怕火,可以簡單料理自己能吃的東西就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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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會自己買菜 自己準備 自己煮飯到可以養活自己的程度
大概就是留學生等級吧 -
不會中毒吃得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