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公布個資
-
就“為何不效仿日本酒駕撞死人要養死者家屬”
法律系色鬼可以提出一下自己淺薄的見解,實際上我國法律本就有關於對死者家屬的照料(參考民法192條第2項,前提是夠親參民1114條),重點在於通常酒駕者大多是沒什麼財產的人(新聞報導上的達官貴人佔酒駕者極少數),故本就該賠償扶養金額,但現實上是法官縱使宣判加害人需賠償XXX金額,其能夠實際賠付的金額少之又少。總結:不是不賠,是陪不出來。
-
至少願意再多逞罰了QQ雖然還是不夠重
-
酒駕都是垃圾,唯一支持公布個資
-
公布個資感覺無法有效防止該行為發生阿
畢竟我知道他酒駕 然後我在路上開車遇到 閃身就1秒不到的事
我最好會知道開車的是誰…
公布車牌可能比較有用(X唯一支持 加重刑責 而不是治標不治本不痛不癢的方法…
-
酒駕垃圾都改死啦
-
不知道怎麼禁怎麼處罰才有用呢…
-
沒用吧 公佈完3天後大眾就忘了啊
只有被害者家屬會記得而已 -
酒駕處份應邀請去服務大體處理
-
會酒駕還會酒駕刑責不夠吧
-
公布個資還不是路上跑
-
不會改的還是不會改啦
-
台灣酒駕判很輕根本一堆沒在怕的
-
不管怎樣酒駕真的該死
而且真的有錢的又罰不痛
總是會找方法避開 -
有很多法官都走私刑的,他開一個金額只要期限內如期交給他他就不會讓你有任何前科或是吊扣吊銷
-
贊成! 而且希望酒駕能再罰得更重一點 不然都罰不聽
-
公布剛好而已啦 只是感覺累犯根本沒在怕
-
政府到底要不要從考照開始改善阿… 考得太簡單啊北阿姨賽一賽都隨便過… 台灣交通才會出那麼多問題
-
不適任駕駛也應該拔除,開車應該要培養耐心,而不是往逼前面的任何輪數
-
台灣很多法律感覺都不是在保護好人,而是在保護壞人的
-
酒駕這種人神共憤的行為的確應該公佈個資,給加害人一點警惕,當然這是在他們還有羞恥心的前提之下,不然就是要靠加重刑責或賠償金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