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調查]薪水全部給“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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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以結婚為前提的話沒必要,只是幫表兄養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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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稀奇,在現在叫妻奴,在古代叫奴隸,男人還是要自己的一點資本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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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萬不要啊,未來分手真的吵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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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真的要這樣做,自己要有心理準備啊!未來分手該怎麼分啊?最怕最怕…是被分手… 
 那你該怎麼辦?一笑置之???能那麼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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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朋友跟老婆還是有差別的 
 全部都給女朋友的話到頭來可能會是一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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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是要留一些吧不然到時候出事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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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朋友畢竟還是朋友 老婆才是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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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沒結婚為捨麼要給另一伴管錢@@ 不會有糾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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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別鬧了,分手就是幫人養老婆,有這些錢不如孝敬父母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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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要獨立啦 
 不然怕拿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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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可憐了八 
 這樣還有甚麼地位可言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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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自己留著 
 要就自己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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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留著才能把錢錢換成想要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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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是各自管理比較適當吧 不然哪天人財兩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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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吧,留給自己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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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給一部份就好吧 免得出門在外 連救命錢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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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若分手之後了勒? 
 都不怕變成別人老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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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那女朋友是我的右手我願意全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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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自管理比較好 涉及錢太複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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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給女朋友也太快,又還沒結婚,而且各自管理比較合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