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調查]薪水全部給“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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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朋友欸 又還不是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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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推,結婚前還是各付各的,互不相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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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總是要笨一次 
 不如趁沒錢先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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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一定要這樣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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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誰比較會理財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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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未婚 女未嫁 
 結婚後再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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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朋友不ok,老婆的話會,交給女友的不怕她拿你錢去貼其他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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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幹嘛把錢給別人未來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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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必要吧,女友也要工作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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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比較喜歡使用女朋友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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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朋友隨時給你綠帽 
 無謂失人又失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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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結婚了再來討論給不給 女朋友未必走的到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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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那麼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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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不用全部給,反正出門也是男生付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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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會給女朋友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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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做其實不好,以我過來人經驗來說,當兩個都有工作時,得到薪水一定都是自己保存,然後出去能用AA制,到了重要節日也能用自己錢來慶去對方,而且有時候花錢不要斤斤計較,兩人互相付錢都是為了愛對方,而不是很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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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講這種話只是想展現女生的控制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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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行為真的很危險…法律上沒任何保障…一無所有的機會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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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这么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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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不要吧,太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