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調查]薪水全部給“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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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牠可以相信我不要把所有精力都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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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水自己要留一點吧 都給他到時候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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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太多了吧…一半還說得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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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老媽當孝親費還差不多,畢竟她還不是你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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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就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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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不要這樣 畢竟衹是女朋友不是老婆 萬事給自己留個後路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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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這樣做,可以1/3,不能全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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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一定要經濟自主,甚麼都要看別人臉色最後下場一定會很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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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管自己的吧?還沒結婚幹嘛給對方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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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還沒結婚這行為真的沒必要
給父母還比較實在 - 
給阿都給
喔不 忘了我沒女友 - 
乾這樣很難有自己的興趣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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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女友還不如給媽媽
出社會之前都是媽養的 - 
我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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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高风险的操作你也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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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操作還真有人做得出來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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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友會投資會理財不是把錢拿去花跟我講啥這是必要投資的話給女友到也沒啥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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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誇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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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結婚前給老媽比較實在 你在幫別人養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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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風險真的超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