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提離職會不會很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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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早一個月說應該就可以了 
 或許你一說他就叫妳今天就可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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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好像需要預先通知看到職多久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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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更好的選擇就走吧,提前多久就照勞基法,正常的公司不會因為少了 你就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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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自己是主管了 來問這問題不是很奇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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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總是要往更好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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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來就該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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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簽約有沒有簽要提前告知 沒有的話就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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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除非你不爽這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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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自己看太重要了 事實上可能走了才發現原來不用主管也能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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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議照你的年資 在預期時間內提離職比較好 
 剩下就簽名交接一下 拍拍屁股閃人了
 不用幫老闆幫公司想未來怎麼樣 因為不關你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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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職前本來就要提早告知 
 都說是主管職了,肯定還要交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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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提前告知很重要 如果突然離職的話公司會很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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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勞基法指定的時間提出要離職 
 至少照著規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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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著法規跟勞基法走 畢竟突然間要走一定有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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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是跟一下勞基法規定比較好,這種事可大可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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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非氣氛不好 不然還是要交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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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適合的工作 離職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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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公司想突然提離職也不容易 
 都是照規定走
 除非連續曠職被直接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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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紅就是離職的抑止力,錢少又鳥的就快離一離 
 當打混摸魚的升了職,而你認真工作卻被加了一堆工作沒加薪
 要離職先秤自己有幾兩重,從一間爛公司換到另一間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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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走就走 做好交接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