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信,證據拿出來看看再說
急為6歲兒止血 符合緊急避難 騎樓違停 法官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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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袁庭堯 、高雄
陳姓單親爸爸開車載2個兒子出門,返家時,6歲的小兒子手指在車內被不明物品割傷,當場血流不止、嚎啕大哭。陳男嚇得趕緊把車停在自家騎樓,帶兒子衝回家止血包紮,結果遭人檢舉,警方到場後開出罰單。陳男不服提行政訴訟,拿出照片和對話紀錄證明確有此事。高雄地院認定陳男符合「緊急避難」行為,判罰單撤銷,可上訴。
2021年12月30日晚間,陳男開車帶著6歲和8歲的兒子外出購物,返家途中,6歲小兒子突然爆哭,陳男轉頭一看,小兒子的拇指被不明物品割出一刀超深的傷口、血流不止。
當時陳男幾乎已快到家,情急之下,他直接把車開上騎樓臨停,抱著兒子直接衝上樓止血、包紮。沒想到,陳男違停遭人檢舉,警方獲報到場後,立刻開出900元罰單。
陳男認為自己因為搶救兒子的傷勢,才臨時將車子停在騎樓,衝上樓時連大門都來不及關。陳男強調,當時他的車距離道路白線還有很寬的距離,且人車不多,沒有擋道疑慮,員警舉發有違比例原則,他不服提行政訴訟。
警方反駁,認為當時陳男並不在場,無法保持立即行駛的狀態,就不算臨停,屬於「違規停車」,且陳男也沒有檢附相關證明,證實自己當時是為了搶救兒子才亂停車。
法官檢視陳男提供的兒子拇指受傷照片,及小孩受傷時、陳男與其他家人LINE的訊息對話紀錄,認定陳男違停確實與兒子受傷有關,符合行政罰法第13條「緊急避難」規定,可阻卻違規停車違法,員警認事用法即屬有誤,判決撤銷這張罰單,可上訴。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30818000516-260107?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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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有正義的法官存在!給個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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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證明可以佐證,先理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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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法官讚讚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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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眼前看到不代表真想 不能未審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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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法官,通情達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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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 情理法
情就擺在第一位
通情達理是必要的 -
日常中其實還是有很多正常的判決的~只是媒體喜歡報導奇特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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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多點人情會讓這個社會更溫暖,不錯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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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止血
人間處處有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