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首宗國民法官審判!酒駕致死還甩鍋女友 金門賓士男判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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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記者吳正庭/金門報導離島首宗國民法官審判!酒駕致死還甩鍋女友 金門賓士男判9年
離島首宗適用國民法官案件審判結果今天出爐,金門張姓男子1月12日開賓士車酒駕撞上1名男子,逃離現場,還將肇事責任推給女友。金門地方法院判決,張男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死亡罪,處有期徒刑8年,犯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罪,處有期徒刑2年,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
此案與8月基隆市首樁國民法官參與案例相似,基隆案被告同樣被判9年。
判決書指出,張男1月12日凌晨5點左右駕駛白色賓士車,行經金寧鄉環島西路2段頂埔下附近,以時速超過90公里速度撞擊前方陳姓男子機車車尾,導致陳男倒臥在距撞擊點約65.7公尺處,全身多處受傷,送醫不幸死亡。
張男不僅未下車查看,還駕車離開肇事現場;面對警訊,張男一度否認是肇事駕駛,將責任推給在車禍現場的女友。警方查出,張男是肇事車輛車主,施以酒測,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7毫克,再調閱沿線監視器畫面,查出張男開車肇事。
金門地院庭長黃建都說,這是離島首宗適用國民法官案件,由6名國民法官、3位職業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考量被告坦承全部犯行,酒駕酒精濃度、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事故後逃逸的犯罪等情節,犯罪後還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及檢察官求刑等一切情狀,因而量處各罪刑度,再審酌被告回歸社會復原性等一切情狀,因而定其應執行刑。
黃建都說,金門案件與基隆首宗國民法官案例都是酒駕致人於死,兩案較大的差異,是金門被告違規情形嚴重,又把責任推給女友。
金門地院為執行地區首宗國民法官案,5月啟動計畫,從342名人選挑出143人,再從其中41人選出6位國民法官和2名備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共同蒞庭。
「第1屆」金門國民法官對於參與審判,有機會進一步了解法律,多持正面看法,還有人雖在台灣本島工作,也表示若有機會,下次願意再來;對於此次案情與金門息息相關的「酒駕」有關,1名年長的國民法官語重心長地說,喝酒有很多方式,重要的是「不要逞強」。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406802
有膽酒駕,沒膽承擔,還要女友扛,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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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人酒駕,真的好生氣…到底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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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不再有恐龍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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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應該要算殺人吧 酒駕的沒一個好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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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robot 9年而已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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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還撞死人真的判太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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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法官 認真覺得酒駕致死應該算殺人
看看那個馬國畢酒駕幾次了 沒再怕的 -
國民法官就是進去幫法官背書的
最後決定全部不都是在法官手上?
而且法官還可以"用法律專業"的形象帶風向
你如果不容易被帶風向,也不會被選 -
酒駕的刑責算是有點進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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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還撞死人…9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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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判刑都是自由心證,想多久就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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