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 Daniel No.7 就還不錯
-
全餐 有前菜、主餐、湯品、甜點、飲料
-
平常不太會去吃的餐廳,就算是大餐了
-
就是去平時不會去的地方吃,或點平時不捨得點的食物。
-
3 400 我覺得就是了
但現在很多人都吃超過 -
平常吃不起的東西
-
需要配合特別節日才會去吃的,感覺價格付錢時會揪心一下就是大餐了
-
一個set 超過500 就有點像大餐了
但像吃到飽的那種感覺就不會
給人的感覺不一樣 不知為什麼 -
去外面的餐廳吃(非小吃店)
-
超過300對我來說就算大餐了
-
覺得餐廳都算大餐了吧 應該不是用錢來定義
-
超出自已平常1餐開銷3倍以上就算大餐了
-
平常每餐伙食費的3~5倍以上吧
-
平常不會去吃的東西
-
很豐盛 大魚大肉 鮑魚 干貝 龍蝦 吃一餐至少要1W那種
-
300以上就差不多了
-
1000以上就算了吧
-
前菜、主餐、湯品、甜點、飲料
-
我覺得超過500就算大餐了 平常一餐大概100內解決
-
只要自己吃的開心應該就可以是大餐了
-
只要花超過300塊我覺得就是大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