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直擊 少女一餐吃8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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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區出現一名食量驚人的美少女大胃王。《蘋果》直擊,十五歲、體重不到四十公斤的少女,日前到一家吃到飽火鍋店用餐,她在兩個半小時內,竟吃光她體重的五分之一,總重達八點一公斤的肉品、火鍋料和蛋糕。這些食物足可供八名大男人進食,火鍋店自認「賠很大」,和另兩家少女曾登門的店家,婉拒少女再光顧。少女昨想用餐卻當場被拒,委曲得忍不住啜泣。
還在讀書的葉姓少女容貌清秀、皮膚白皙,身高約一百五十公分,體重近四十公斤,十分纖瘦,完全看不出食量令人咋舌。署立新竹醫院肝膽腸胃科醫師洪紹仁說,一般人胃容量約一公升(一公斤重)到兩公升,食量大者可到三公升,少女顯然是吃得太多了。
拒絕少女上門消費的三家吃到飽火鍋店,分別是台北市強強滾火鍋天母店(午餐二百九十九元)、台北縣板橋四季虹火鍋信義店(午餐一百九十九元)及元氣鍋火鍋文化店(午餐一百九十九元)。稱曾就醫「胃較大」
下午二時十分,少女用餐完畢走出店門,記者表明要採訪,她只說是學生,住北縣,每周四要請假到士林看爺爺和奶奶。對於食量大,她笑笑不願多談,只說:「我很愛吃!我以前很胖,後來減肥。」「像這樣吃,我一天只能吃一次,也可以整天都不吃。」小女生說:「我家人有帶我去看過醫生,說好像我的胃比較大!」隨後跑進芝山捷運站離去。
強強滾天母店組長楊瑪俐說,「一般客人頂多吃兩盤肉、火鍋料、一盤菜,加兩片蛋糕就飽了,她的食量可比七、八個大男人。」店長張雅琳說,少女從上月二十日起,一連五周報到,第一次來時她就發現少女竟連吃了十一大盤肉,但店員發現少女會去廁所摳吐,只好要求少女在兩小時規定用餐時間內吃完;而少女或許也因害怕異樣眼光,都會要求給隱密位置吃飯。
張雅琳說,少女第三次上門吃掉五個八吋蛋糕,害得隔天蛋糕缺貨,無法供應其他客人;少女也曾吃光羊肉爐,讓其他客人抱怨。她說,雖是吃到飽火鍋店,但每個八吋蛋糕成本二百五十元,加上肉類等食材,少女一餐就吃掉兩千五百元成本,「不僅賠本,還賠很大!」前午少女再上門,該店只得婉拒。消費被拒拭淚離去
記者循線發現板橋四季虹信義店、元氣鍋文化店火鍋店,都拒絕少女光顧。元氣鍋店長李麗鵬說,昨午少女第五次來消費,但前幾次都發現她到廁所摳吐,加上客人反映她「肉不熟就吃,很恐怖」,因此婉拒再消費。少女昨離開時在擦淚,她也於心不忍。
四季虹店長林寶金說,少女去該店三次,每次都吃掉比一百九十九元定價多五倍的食物,吃到一半都去吐,「我們不怕會吃的客人,但不喜歡浪費食物的人。」
對於吃到飽店家拒絕大食量客人上門,民眾小雲說,要是她遇到這種業者,一定找大胃的朋友去吃,氣死老闆。吃到飽火鍋店業者徐先生說:「既然作『吃到飽』就不能怕客人吃,食量大的客人畢竟是少數。」
台北縣政府消保官楊舜惠表示,依《消保法》規定,若店家未提供拒絕大食量客人上門的消費資訊卻拒絕上門,即屬違法,若消費者檢舉,將要求店家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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