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透為什麼會在人這麼多的地方直接脫衣服
到底想幹嘛
看上同袍的老婆!員警「大膽用槍」狂做180次 假裝上班跑去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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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一名盧姓員警與男員警阿宏(化名)是警校同袍,某次畢業後的同學會,認識了阿宏的妻子小莉(化名),沒想到2人竟因此看對眼、發生性關係超過180次,氣得阿宏將他告上法院。基隆地院審理後,判盧男須賠4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盧男與阿宏過去曾是警專校友,同時也是關係不錯的朋友,畢業後分別在台中、基隆擔任警職,生活上還算幸福美滿。
不過,2011年間,盧男與阿宏參加同學聚會,當時阿宏帶著小莉到場,盧男眼見小莉貌美,瞬間被迷得神魂顛倒,取得了聯繫方式以後,就開始聯絡起來。
隨著時間推移,盧男與小莉的關係變得熱絡,2014年間更是向對方告白,雙方發展成情侶關係。盧男更是每個月以回三重母親家、謊稱上班為藉口,跑去基隆找小莉纏綿。
2人維持不可告人的關係,長達9年又1個月,期間平均每年會做20次性行為,9年下來親密肢體交流超過180次。
阿宏原先被蒙在鼓裡,直到後來被孩子告知,才知道妻子跟自己的好友有染,氣得將盧男一狀告上法院,求償200萬元。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阿宏求償有理,判盧男須賠4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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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我的重點放錯地方嗎…?
罰款45萬/180次 = 平均一次2500 … 這叫處罰?
盧男表示: 蠻划算的(X -
@kabyks
自信點
把?去掉
怎麼可能這樣算 -
@kabyks 在 看上同袍的老婆!員警「大膽用槍」狂做180次 假裝上班跑去偷吃 中說:
只有我的重點放錯地方嗎…
我是不知道你有沒有放錯地方
但盧男肯定放對地方
好看(他本人主觀)然後才2500 還沒什麼風險(不太會得病)
根本賺爛 -
太扯了 9年也真是會藏
小孩都長大了吧 -
是不是小孩以前常看到 後來長大了才知道叔叔在幹媽 事情才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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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慘 戴綠帽 戴九年 都沒被發現也太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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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很少可以這麼久才發現吧…
九年小孩都大了耶 -
這到底是甚麼有趣的奇異怪事 九年欸不是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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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記者標題真的很會下XD
大膽用槍
真的有夠大膽
哈哈哈哈哈哈 -
被好友戴綠帽9年…真傷人
而且還是被孩子告知
這到底有多遲鈍 -
可悲,人倫道德都死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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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比大人還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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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也太慘 孩子都上小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