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提離職會不會很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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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確是蠻沒有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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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勞基法 滿3個月~1年 10天(含假日) 
 滿1年~3年 20天(含假日)
 滿3年 30天(含假日) 大家都沒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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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會阿 
 大部分都是提前一個月題吧
 提了就不甘你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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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有甚麼沒品不沒品,又不是沒有為公司帶出產值 
 想走就走,如果你離職後公司就倒了
 那也是公司的問題,為甚麼開不了更好的待遇給你讓你想離職
 如果你走了,公司也沒事,代表你離職也沒差
 所以,想離職就離職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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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想幹嘛最重要管他這麼多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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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讀的話沒差 最好還是提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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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會,但我自己也這麼做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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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只要符合法規,對的時間點提離職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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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提前講比較好 比較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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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你選擇, 
 只要合法沒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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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適合就離開,但要提早一個月以上通知公司,另外也要考慮好,下一個工作是否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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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職位跟公司規定吧 
 但通常都是要提前一個月左右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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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是有點沒品 提前一個月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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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因為糾紛那就沒辦法多留一天也是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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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是依照勞基法規定提離職就OK,公司沒有你不會倒,也不用覺得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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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闆給你的薪水都沒在客氣了你客氣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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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下一間公司的老闆會這樣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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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不是都需要預告嗎?就算沒規定,也總不能那麼突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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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種東西辦法突襲的,你不依法走他就能跟你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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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公司而言 我們都是小螺絲 沒那麼重要 不用想太多 對自己未來有好處就去 







